【财新网】(记者 王婧)“以管代限”,深圳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思路已逐渐清晰。据《南方日报》11月15日报道,深圳宝安拟在全区建设3597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,其中电动车数量较多的沙井街道计划建设80个。
宝安区位于深圳市西部,拥有众多工业园区,亦是打工者的聚集地。在工业园区中生活,电动自行车是极为方便的交通工具。
《南方日报》报道称,宝安区要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原因是: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一大火灾隐患,宝安区希望一方面禁止电动车在室内充电,另一方面又要满足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要求。
该报道还称,宝安区目前已建成自行车充电桩253个。在新安街道的便民充电管理处,投币2元就可让一辆电动自行车充满电;在上合社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处,有专人24小时值守,防止车辆被盗和充电桩发热引发火灾。
这正是深圳今年以来严厉“禁摩限电”的另一面。
深圳“禁摩限电”始于今年3月下旬。(详见“深圳禁摩限电
快递业电动车缺口待补”,http://companies.caixin.com/2016-04-05/100928551.html)刚性执法在深圳多次引发争议。事实上,深圳的所谓“限电”,主要是指不得利用电动自行车实施非法营运。
此外,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一致沿用1999年的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,超过这一标准的两轮电动车,在2009年国家公布的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》中,被列为“轻便电动摩托车”或“电动摩托车”,划入机动车范畴,亦被列为“禁摩”范畴。
因此,尽管深圳“禁摩限电”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,但在实际操作中,并没有真正限制公众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自用需求。这亦是深圳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与服务并举的依据所在。
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要求电动自行车重量在40公斤以下、时速在20公里以下。目前市面上的主流两轮电动车,多数都已被列入电动摩托车的行列。在全国多地“禁摩限电”之后,业内人士多呼吁国家出台新标准。
2016年11月9日,国家工信部网站公开征集对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。
该项目建议书称:电动自行车能够满足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需求,具有低耗能、低排放、低污染的特点,有助于缓解城市拥堵、改善大气环境质量。随着社会发展和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升级,1999年发布的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国家标准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,需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。
项目建议书还显示,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拟于2019年完成,此后将作为中国电动自行车生产的强制标准。主要强制内容包括最高车速、制动性能、阻燃性能等。
根据国家统计局消费品工业司数据,2016年1月至9月,中国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2255.8万辆,同比增长4.6%。